小孩死了不能进祖坟「幼子早夭不能进祖坟吗大连中原殡仪师为您解读」

明清以来,各种旁门左道,粗鄙野俗的兴起,婴幼儿的死亡被附会了很多不详的说法,需要特定的下葬仪式来辟邪,时至今日,依然有幼子早夭不能入祖坟的说法。我们尊重历史,尊重习俗,也理解习俗的来源和做法,但是早夭的孩子不是不祥之物,他们生前也是父母的心头肉,他们的离去是剜心剔骨之痛。历史是人类行进的脚步,习俗是人类编撰的仪式,它不是准则,不是万物需要遵循的规律,我们可以定义习俗,也可以否定。

稚子早夭,不论人祸还是天灾,都是家人无法承受之痛。情感于心中崩裂,思域汇入万物。这种痛苦会持续很久很久,直到身体的自我防御机制启动,强制性的遗忘。人类是最为伟大的生物,因为我们总会于磨难中坚韧心志,忘却痛楚,直到新生。我们不是遗忘了逝者,而是将思念沉淀在记忆深处。时间线自此分散开来,他们的刻度停于此时。而其实,我们所有人的生命都是一样,某年某月始,某年某月止。如果生命能被刻录下来,我们所有人都是一段录像,有人会长一些,有人会短一些。而我多想,再去看一遍我所惦念之人的录像。

死亡是盛大的,是低调的,是震慑人心的,是无声无息的,每日逝去的生命何其多,我们无知无觉;然而,每个生命都是独特的,千丝万缕的感情维系让生命的逝去绽放了最后的光辉。人类的历史是从死亡中循序而来,我们要大彻大悟,看透生命的本质,也要拥有炽热的感情,以大爱爱万物,推己及人。生命只是化万物而来,化万物归去。而终有一天,炽热的情感会让我们相聚。

人类文明最大的进步,是给予其他生命充分的尊重。无论幼童,青壮年,还是老者,都是人类生命中的一段旅程。没有阶层,不分贵贱,人均平等。我们永远相信,爱的力量是神圣而伟大的,是冲破一切阻碍枷锁的最有力的武器。我们最爱的家人啊,长眠之地必是我们所精挑细选的处所,与传统无关,与习俗无关,以爱为护佑,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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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哪些人,在去世后是连祖坟都入不了的?

关于葬入祖坟的资格,我首先想到了清东陵和清西陵的一个小细节,那就是清朝帝、后陵墓至道光以后就没有了“二柱门”,这是位于陵墓正门和“石五供”中间的石柱门,道光以后之所以没有了这种设置,就是因为道光之后的掌权者皆丧失了国土,包括慈禧太后。这就是清朝帝王之家的入葬规矩,丢失国土者没有资格设置“二柱门”,这与题中入祖坟的资格有着异曲同工之效。

所谓入祖坟的资格,无非就是考虑祖坟的风水和对后世的影响

“葬者乘生气也,经曰,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风水。”——《葬书》

我国古代丧葬是非常讲究的一件事,不仅礼仪繁琐,且对坟墓的选址看重风水,尤其是一个家族的祖坟选址,必须经过风水大师勘探,名门望族的祖坟皆不惜重金定穴,这些丧葬礼仪和祖坟风水也一直穿插于中华文化当中。如我们现在所说的“五服”,主要指的是亲戚间的远近关系,而它的由来却是丧葬期间的“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孝服,在传统丧葬礼仪中,男子穿不同的孝服为死者守孝,这个差异便是根据男子与死者的关系而定,故而演化成现在亲戚间的亲疏远近。

祖坟的选址也是如此,自古便有风水宝地的说法,古人认为祖坟的风水直接影响了家族以及后代的命运,故而选址尤其慎重。一旦祖坟的地理位置定下来后,就会围绕祖坟的风水定下诸多规矩,如祖坟之上不得有带刺的树、祖坟的四个方位不得有拐角或者水渠插入等。封建帝王有时会为了国运从祖坟下手,如明末摧毁金国的皇陵,意在斩断女真人的龙脉,保大明江山永固,这种行为看似迂腐,但也说明风水的影响在我国古代深入人心。

古代祖坟的风水也不光表现在坟墓本身,在长期的文化积淀中,很多种死者是对祖坟风水不利的。限制亡故者葬入祖坟的主要依据是婚嫁子嗣、死亡原因、职业影响。

婚嫁子嗣

“子弟死而无妻者,或求亡女骨合葬之。”——《元史·列女传》

一般来讲,男子未婚而亡没有资格入祖坟,男子未婚在古代被看作耻辱,适婚年龄的男子娶不到老婆属于光棍,这种人去世后入祖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一般人家会给男子另立一个坟头,而在大户人家,这种另立的坟头被称作孤坟,也会影响家族后代昌盛,故而在大户人家会以冥婚解决这个问题。如三国时期,曹操爱子曹冲未婚早亡,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而据曹操墓的发掘来看,曹冲坟属于安阳魏王陵系,故而说明冥婚解决了入祖坟的资格问题。

同样于女子未婚去世者不得入祖坟,这个很好理解了,因为女子是要嫁人的,女人一般是随丈夫入男方祖坟,并与丈夫合葬居多,还有陪葬、殉葬等形式。所以如果女子未出嫁便去世的,一般人家则远离祖坟另立“姑女坟”,女儿嫁不出去在古代也是一个耻辱的事情,排除外祖坟之外也是避免影响后代女子的婚嫁。为了解决女子孤坟的问题,在明末清初形成了名为“搭骨尸”的特色丧葬办法,即乡里乡亲之间,有男女未婚者去世的,搭伙儿下葬,男女双方家里结为亲家,称“骨尸亲”,趁着夜间把白事儿当喜事儿办,与此同时,入葬之后还要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边哭边道“大喜”,也属实奇葩!

子嗣情况是决定能否入祖坟的重要因素,古代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子婚配后没有子嗣的可以通过兄弟过继,这种过继就是保留男子入祖坟的资格。而女子享受不了这种过继的红利,如果不能生育,最大的可能是被休,即满足休妻制度“七出三不去”中的“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其次就是入不了男方家祖坟。

死亡原因

古人对死亡不仅恐惧,而且敬畏。所以死者的死亡原因对入葬祖坟的影响较大,其中横死者不得入祖坟形成一个潜规则,这也是受佛教文化传播的影响,即因果报应、善恶轮回,皆会对子孙后代造成影响。

“是命终人,未得受生,在七七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与造福力救拔。过是日后,随业受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无解脱日。若是五无间罪,堕大地狱,千劫万劫,永受众苦。”——《地藏经》

佛教里说的横死最主要的是非命死,即本不会死,但最终还是死了,如小病不治转成大病无救而终,这种死亡原因一般不会限制死者葬入祖坟。佛教中的横死还包括牢狱之灾至死、因杀戮过重突然暴毙、火灾、溺水、兽咬、坠崖、投毒、饥饿这八种。除此之外,古人比较在意的横死如女子产子时死去,这对丈夫和家族大为不利,一般不准入祖坟;又如患恶疾而亡,这对后代健康成长不利,不入祖坟。


再如幼子早夭的,自古的风俗讲究认为早夭的人属于天谴而亡,埋进祖坟会对这个家族以后的运势不吉利;自杀者则属于阳寿未尽而自己了断,是逆天而为,且属于大不孝,故而也不得入祖坟。这些因素也因人而异,但大部分汉族丧葬习俗会遵从,包括满清入关后,也学习汉人丧葬习俗,很多皇帝陵墓的地宫配殿里明明留下位置,却尝尝空着也不入葬后妃,其中就有这方面因素。

职业影响

古人职业影响入葬祖坟的资格主要是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与子嗣、死亡原因有联系,二是与古代尊卑礼教有关系。

封建社会中,男子是宗族的附庸,女子是男子的附庸,男子的传宗接代是一个家族的任务与责任,如果男子从事的行业不能够另其担当传宗接代的任务,那么他就无法葬入祖坟,这与上述的子嗣原因雷同,例如太监、和尚。和尚本就属于寺庙体系中的职业,和尚去世自有寺庙安排,与家族并无干系;而太监在服役时间到期后,几乎无法回到家族生活,他们不仅无法传宗接代,而且是不完整的另类,古代社会中,若非家中贫困,谁也不会愿意做太监,这个职业既可怜,又可悲。

乞丐这个职业在古代并不是单纯的贫困潦倒之人,据史料记载,宋代时就出现了职业乞丐,他们是有组织有纪律的职业团体,但这部分人就是典型的不孝之人,即《孟子》里说的“惰其四支”者,这类人不论是社会地位,还是封建礼教,都是家族中的耻辱,是无法入葬祖坟的。

说到社会地位,就不得不说我国古代流行的“三教九流”的说法,正如《礼记》所说“棺有厚薄之度,人有贵贱之分”。三教顾名思义是指儒释道三教,九流则通过社会发展及分工而分为上中下三等,对于社会行业也有“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说法,这就体现了我国古代社会的行业尊卑,许多行业是遭人唾弃和看不起的。

基本说来,不受人待见的职业总结为:一流戏子,二流推,三流王八,四流龟,五剃头,六擦背,七娼,八盗,九吹灰。二流推指的是车夫一类的职业,王八就是巫婆一类跳大神治病的职业,龟就是指半夜敲钟的更夫。

戏子不用多说,在古代最受唾弃的职业,他们是无情的代表,也是富贵人家的玩物,一个家族如果出了一个戏子,那便是家族的耻辱。值得一提的是古代娼妓并不是一类人,娼是出卖肉体,在红楼工作,而妓只是卖艺,在青楼工作,所以古代大户人家娶青楼女子,没人说娶红楼女子,由此看来,妓与戏子算是一类职业,同样不受待见,即使被娶入大户人家,也入不了大户人家的祖坟。

跳大神的巫婆与相士、算命先生属于同一种,他们往往存在泄露天机的问题,这类人在阳间饱受追捧,而到阴间要受到制裁,所以入不了祖坟。再说一下剃头匠,这在古代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古人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减掉头发如同割下头颅一般,三国时期曹操的座驾踏入农田,他便削发代替削首,以明军纪,可见剃头匠干的是如同“杀人”的买卖。与此相似的就是刽子手和屠夫,这两大职业是真正的杀戮过重,此类人不宜入祖坟。

综上,古代许多职业限制死者入祖坟,主要是封建思想造成的,放眼今天,过去的戏子类似今天的娱乐明星,反而成为社会的上流阶层,这也得益于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物质文明充足的今天,人们更加追捧精神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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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女孩没结婚就死了,为什么不能葬入祖坟?

那是因为在古代女子迟早都是要出嫁的,她并不属于娘家人,即便是没有结婚就死了的女孩子,也是不属于娘家人的,所以是没有资格葬入祖坟的。想要葬入祖坟的方法只能够是通过冥婚,然后葬到别人家的祖坟进去,这也算是有一个“容身之处”,不至于连死都没一个地。这其实也是古代女子十分没有地位的一种表现,也说明了女子从来都只是男子的附属品,更没有什么独立可言。


家庭条件好的人家会在距离祖坟不远的地方买一块土地用来埋葬女儿,这也算是一种入祖坟的说法。但这也仅仅是在祖坟不远处,并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入祖坟了。像清朝时期的公主坟就是嘉庆的两个女儿埋葬的地方,她们也是不可以葬入皇陵的,也不可以直接葬入夫家的坟地,所以选择了一个特定的地方用来埋葬。而民间的姑娘坟更多的是埋葬那些没有出嫁的女子。


条件不好的家庭则是直接扔到乱葬岗上,成为了真正的孤魂野鬼。因为她们的家庭条件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块地用来埋葬女儿,也不能够让女儿入了家族的祖坟,只能够选择这种残忍而又无可奈何的方法解决了女儿的身后事。


有些人家会为了自己能够心安理得一些,而选择阴婚,就是找一个跟女儿差不多年纪也死了的男子举行阴婚,而后女儿就直接入了他的祖坟。但阴婚其实是禁止的,因为所消耗的物力、人力、财力都太大了,所以是不被允许的,但还是会有些人为了能够心安一些而选择这种方法解决女儿的身后事。其实儿子女儿都是自己的骨肉啊,为什么女子的地位一定要不如男子了,地位卑微到死了之后都没有真正的地方可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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