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观是成人如何看待和对待儿童的观点的总和,它涉及到儿童的能力与特点、地位与权利、儿童期的意义、儿童生长发展的形式和成因、教育同儿童发展之间的关系等诸多问题。
二、几种不同的儿童观
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儿童的认识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看法∶
(一)儿童是“小大人”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是“缩小”的大人,儿童是小大人,儿童和大人没有什么区别,即使有的话,那也只是身高和体重的不同而已。用成人的标准去要求儿童,儿童的特点、儿童期的意义则被完全忽视。
(二)儿童是“白板”
“白板”是空白的板或擦过的黑板。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刚生下来的时候,其心灵就像一块白板,成人可以任意塑造成各种各样的东西,完全忽视了儿童的主观能动性。
(三)儿童是“有罪的”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一生下来,就充满罪恶,是有罪的“羔羊”,卑贱无知,成人应该对他们严加管束、约制,使儿童能不断地进行赎罪。而严酷的纪律则会减轻、甚至消除儿童的这种行为,可以责骂、鞭打儿童,对儿童施行体罚是应该的。
(四)儿童是“花草树木”
儿童和生长发展是按自然法则运行的,教育者的作用就像是“园丁”,活动室就像是儿童逐步成熟的“花园”,每个儿童的成熟都有内部的时间表,在恰当的时间学习特别的任务,而不能强迫是儿童去学习。儿童的成熟过程至少和儿童的经验一样重要。
(五)儿童是“私有财产”(家庭本位论)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是父母婚姻的结晶,产生于母体,归父母所有,是父母的隶属品。父母可以左右儿童的命运,控制儿童的生活,决定儿童的一切事情,要求儿童学习许多并不感兴趣的课程,把儿童培养成为他们认为是最理想的人,压服儿童,让儿童唯命是从。(
六)儿童是“未来的资源”(社会本位论)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儿童是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国家潜力最大的资源、未来的兵源和劳动力。对儿童的进行教育,就是对未来进行最有价值的投资,这种投资,利国利民。多投资,才能高产出。
(七)儿童是“有能力的主体”
人类的童年期长于动物的童年期,这为儿童以后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儿童在体力、智力、情感、社会性、道德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成人,他们是正在发展中的人,不能因为儿童弱小、需要保护,就轻视他们,使他们被动发展。儿童是有能力的、积极主动的权利主体,应有主动发展自己潜能的机会,在出生、成长、发育的过程中,成为自主的行动者,能表达自己的主张和意见,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八)现代儿童观
现代儿童观认为儿童是与成人平等的、独立的、发展中的个体,社会应当保障他们的生存和发展,应当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权利,尊重他们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尊重他们的能力和个性,应当为他们创造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主要包括
1.儿童是人,具有与成年人一样的一切基本权利,具有独立的人格。
学习和发展是儿童不可剥夺的权利。成年人应为儿童提供一切有利于生存、发展和学习的条件与机会。
2.儿童是一个全方位不断发展的“整体”人,应尊重并满足儿童各种发展的需要。儿童身心各方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所谓完整的儿童是指全面发展和谐平衡的儿童,其发展是身体的、认知的、情感的、社会的和人格的整合性的发展。
3.儿童发展的个体差异。
上会超前或滞后于共性;此外每个儿童都有鲜明的个性差异,同龄儿童中,也没有完全一样的儿童,对儿童个性的尊重和自由发展,是创造性的前提。4.儿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在适当环境和教育的条件应大限度地发展儿童的潜力。5.儿童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其发展过程中,起着积极主动的作用。
6.男女平等,不同性别的儿童应享有均等的机会和相同的权益,受到平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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